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
文件编号:国税发[1996]32号
发布时间:1996-02-14
实施时间:1996-02-14
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管理的通知
据了解,各地在以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口完税凭证)为凭据进行税款抵扣时问题较多,执行不统一。为加强管理、现规定如下:
抄送: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