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棉短绒市场监督管理问题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8-18 07:40:47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棉短绒市场监督管理问题的答复

文件编号:工商市字[1995]第286号

发布时间:1995-11-15

实施时间:1995-11-1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棉短绒市场监督管理问题的答复

(工商市字〔1995〕第286号)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棉短绒市场监督管理问题的请示》(〔95〕晋工商市字第445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棉短绒管理的政策问题,我局已在工商市字〔1995〕第208号文件答复河南省工商局的请示(见附件)中予以答复,请参照该文件精神执行。

二、关于对经营棉短绒行为定性的问题,依照国家对棉短绒的管理规定,不宜按照《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处理。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