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建设部关于做好深圳等4个特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上报审..
文件编号:建规字第638号
发布时间:1995-11-08
实施时间:1995-11-08
规划编制和上报审批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通知(国函〔1995〕86号),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改革开放以来,四个特区城市发展很快,城市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城市规划的作用日益显著。请你们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这四个特区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上报审批工作。
附:
国务院关于指定深圳等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的通知
(国函〔1995〕86号)
广东、福建省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搞好特区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促进特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依据《
199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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