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江西省余江县土产再生资源公司与湖南省..
文件编号:法经(1994)256号
发布时间:1994-10-19
实施时间:1994-10-19
关于江西省余江县土产再生资源公司与湖南省安化县农业生产
资料公司购销红花草籽种合同纠纷一案指定管辖的通知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94)赣法经函字第3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对江西省余江县土产再生资源公司(下称余江公司)与湖南省安化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下称安化公司)购销红花草籽种合同纠纷一案指定管辖的问题,通知如下:
余江公司与安化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有纠纷在供方所在地解决。”该约定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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