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确认哈..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8-13 07:41:39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确认哈..

文件编号:国资办发[1994]60号

发布时间:1994-08-12

实施时间:1994-08-12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确认哈尔滨市资产评估事务所等15家资产评估机构
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通知

(国资办发〔1994〕60号1994年8月12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确认的规定>的通知》(国资办发〔1993〕12号,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确认,现批准哈尔滨市资产评估事务所等15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15家资产评估机构名单如下:
哈尔滨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黑龙江注册审计师事务所
吉林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内蒙古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邯郸会计师事务所
亚太资产评估事务所
陕西资产评估公司
宁夏资产评估公司
成都市蜀都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中正资产评估公司
常州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绍兴资产评估事务所
山东烟台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财税咨询服务公司
(以上排列无名次之分)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