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东东莞宏远工业区股分有限..
文件编号:证监发审字[1994]24号
发布时间:1994-06-09
实施时间:1994-06-09
广东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复审意见书
证监发审字[1994]24号
你省报来的广东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体改(1992)9号]、广东省证券委《关于批准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粤证委发字(1993)019号]、广东省证监会、证券委办公室《关于下达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A股)规模的通知》[粤证监发字(1993)027号]、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问题的处理意见》[粤证监函(1993)064号]等有关文件,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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