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扣除税金登记簿》管理问题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税发[1993]022号
发布时间:1993-06-24
实施时间:1993-06-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了加强和规范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增值税计算管理办法》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除小型户外)都必须建立和使用《增值税扣除税金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现将《登记簿》管理和使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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