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局关于中药饮片减征增值税的通知(93)
文件编号:国税发[1993]082号
发布时间:1993-04-21
实施时间:1993-04-01
为了支持我国的中药事业,促进中药饮片加工生产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医药生产企业在1993年内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给予减按1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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