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中药饮片减征增值税的通知(93)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8-09 07:39:20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税务局关于中药饮片减征增值税的通知(93)

文件编号:国税发[1993]082号

发布时间:1993-04-21

实施时间:1993-04-01

国家税务局关于中药饮片减征增值税的通知

(1993年4月21日国税发〔1993〕082号)

各省、自治区(不发西藏)、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了支持我国的中药事业,促进中药饮片加工生产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医药生产企业在1993年内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给予减按1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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