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或个人欠国家银行贷款逾期两年未还..
文件编号:法复[1993]1号
发布时间:1993-02-22
实施时间:1993-02-22
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问题的批复
你院豫法研<1990>23号请示收悉。关于企业或个人欠国家银行贷款逾期两年未还是否适用
国家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系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它们与借款的企业或公民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家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追偿贷款权利的,应当适用
199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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