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农业事业单位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问题的..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8-05 07:49:15  评论()

文件名称: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农业事业单位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问题的..

文件编号:劳办力字[1991]66号

发布时间:1991-11-13

实施时间:1991-11-13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农业事业单位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问题的复函

(劳办力字〔1991〕66号)

农业部办公厅:
你部《关于允许农业事业单位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报告的函》(〔1991〕农(人)函字第89号)收悉,现将上述问题函复如下:
农业事业单位在国家下达的劳动工资计划之内,确需从农村招工的,可比照《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7号)执行。

劳动部办公厅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