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局关于统配煤矿煤炭开发基金在1991年内继续免征..
文件编号:国税函发[1991]1255号
发布时间:1991-09-23
实施时间:1991-01-01
基金在1991年内继续免征产品税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1990年对统配煤矿计划内煤炭价外收取的一元开发基金,暂免征收产品税。该项规定至1990年底已到期。考虑到目前统配煤矿的实际困难,为鼓励开发煤炭资源,经研究决定,在1991年内,对统配煤矿销售煤炭在价外收取的一元(每吨)开发基金继续给予暂免征收产品税的照顾。
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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