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应否另行组成..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91-09-04
实施时间:1991-09-04
关于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应否另行
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问题的电话答复
你院沪高法刑一(1991)4号《关于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应否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的意见。
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应否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问题的请示
(沪高法刑一〔1991〕4号)
最高人民法院:
对于按照
以上意见妥否,请审示。
199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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