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拉链产品继续减征工商统..
文件编号:国税函发[1991]1052号
发布时间:1991-08-03
实施时间:1991-01-01
生产拉链产品继续减征工商统一税的通知
对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拉链产品,我局曾以国税函发<1990>678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拉链产品减征工商统一税的通知》给予减按8%税率征收工商统一税的照顾。现减税期已满,考虑到生产拉链的企业目前纳税仍有一定困难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拉链产品,从1991年1月1日起,仍可暂减按8%的税率征收工商统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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