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劳动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工人管理问题的通知
文件编号:劳力字(1990)30号
发布时间:1990-05-31
实施时间:1990-05-31
最近,一些地方劳动部门来电询问有关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工人的管理问题,现通知如下: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劳动部“三定”方案,劳动部的主要职能之一,是综合管理全社会劳动力。社会招工(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工人)是社会劳动力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工作,不单纯是办理招收录用手续,而且与其他一系列劳动工作包括待业登记、职业培训、就业安置、职工交流、劳动仲裁、劳动保险等及户粮管理紧密联系,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管理工作。各地劳动部门应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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