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经营免税品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文件编号:(89)国税流字第103号
发布时间:1989-03-11
实施时间:1989-03-11
近年来,免税品的经营业务逐渐扩大,已成为独立于国内商业的一条重要商品流通渠道,这种免税品,是指按国家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产品税或增值税的商品。根据现行营业税法规规定,对经营免税品的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据了解,各地在征收工作中执行不一,为了统一税收政策,贯彻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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