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失效]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88-09-05
实施时间:1988-09-0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88年9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
1988年9月5日
(主席令第7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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