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88-04-02
实施时间:1988-04-02
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当事人有与
本案有关的违法行为需要给予制裁问题的电话答复
你院1987年11月20日川法研〔1987〕61号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们意见如下:
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当事人具有与本案有关的违法行为,需要给予制裁的,可按下述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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