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海关总署关税司关于转发《天津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
文件编号:(87)税减字第518号
发布时间:1987-09-15
实施时间:1987-09-15
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的扣减办法》的通知
天津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并根据实际经济拟订了《天津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扣减办法》。我司同意这一《办法》,现转发给你们,供参照执行。
附件:《天津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的扣减办法》
一九八七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天津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的扣减办法
(一)中方投资者以实物作为投资的部分;
(二)外方投资者以实物作为投资的部分;
(三)外商投资企业从国外免税进口的货物;
(四)外商投资企业从国外以租赁方式免税进口的货物;
(五)国外无偿提供并享受免税进口的货物;
(六)外商投资企业从国内购买可享受免税的“以产顶进”货物;
(七)外商投资企业从国家物资部门购买可准予退税的汽车;
(八)使用投资总额进口的其他货物。
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以租金总额一次扣减投资总额。
国外无偿提供的货物,以海关估定的价格作为扣减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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