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复印《商标注册证》问题的..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87-03-04
实施时间:1987-03-04
我局下发《<商标注册证>使用须知》[(87)工商标字第1号]后,一些地区来函询问《商标注册证》能否复印。现将我局意见通知如下: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建立商标档案,需将《商标注册证》复印留存的;
2.商标注册人按照《
3.商标注册人在经济活动中确需使用《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的。
请执行,并做好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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