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商标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86-01-16
实施时间:1986-03-01
商标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现行商标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是我局于一九八○年根据一九六三年国务院颁发的《
此外,商标业务收费项目中的评审费和延期申请费,由我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取。按规定需由商标局提供的证明,其证明费由商标局收取。有关当事人可以直接将款汇给商标评审委员会或商标局,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南礼士路分理处,帐号:8901560。
商标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申请费(分指商标注册申请费、转让注册申请费、续展注册申请费)
0元注册费(分指商标注册费、转让注册费)
240元续展注册费
440元续展迟延费
100元评审费
100元延期申请费
100元变更费(分指变更注册人名义费、变更注册人地址费、变更其他注册事项费)100元补发注册证费
300元证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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