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汽车客运站乘务管理办法(试行)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7-23 07:43:31  评论()

文件名称:公路汽车客运站乘务管理办法(试行)

文件编号:83)交公路字148号

发布时间:1983-01-28

实施时间:1983-10-01

关于颁发《公路汽车客运站务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83)交公路字148号

各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上海、天津市公用局:
为切实加强汽车客运站务管理,根据各地要求,我们组织部分省、市、自治区的同志草拟了《公路汽车客运站务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去年十一月召开的全国汽车客运站务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讨论,又广泛征求了各地意见。现已修改定稿,随文颁发,望认真贯彻执行,并请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及时报我部公路局。
本办法(试行)自一九八三年十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者,均以此为准。
附件:公路汽车客运站务管理办法(试行)
一九八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公路汽车客运站务管理办法
(试行)

总则


公路汽车客运站(包括客、货兼营站,下称车站),是公路运输企业组织生产的基层单位和运送旅客的服务部门,是旅客集散的场所。它担负着生产组织、为旅客服务、线路管理及信息传输等方面的任务。
加强车站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是搞好客运工作,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
各级车站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健全组织机构,搞好职工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做到安全第一、旅客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千方百计、最大限度地满足旅客的需要。

第一章车站设置、设施及组织结构


第一条车站分类及设置
1。车站分自办站、代办站、停靠点(招呼站)三类。
2。自办站、代办站、停靠点的设置或撤销,按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程序,呈报审定。

第二条自办站分级
根据站务工作量、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车站划分为一、二、三、四级。

第三条车站管理
1。省(市、自治区)汽车运输公司(局)或汽车运输分公司(分局)对所辖范围车站实行统一管理。
2。一、二级车站根据主管运输公司的决定,对三、四级车站和代办站有领导和管辖权。

第四条车站班组管理
1。一、二级车站和规模较大的三级站,要根据站务作业的内容,分成若干个班组。2。班组工作是站务管理的基础,须选派业务熟练、工作认真、敢于负责、大公无私的人担任班组长。
3。班组长向站长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分工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4。各班组要选定专人,搞好原始记录,为企业提供准确的考核及管理资料。

第五条站房布局及车站设施
1。一、二级车站
(1)售票厅、候车室、行包处要分设,车位(车库)要适用,站内布局要符合站务作业流程;
(2)站务设施应达到客观规定的要求。
2。三级车站
(1)要有与旅客候车、售票、托运行包相适应的站房和车位(车库);
(2)站内必备线路图、班次时刻表、里程票价表、旅客乘车须知、严禁携带和托运物品宣传画、坐椅、时钟、饮水、意见簿等。
3。四级站和代办站
(1)应有站房,方便旅客购票、候车;
(2)站内设置本线路班次时刻表及里程票价表、旅客乘车须知、坐凳及意见簿等。4。停靠点
应设置站牌,公布该点停靠的班次时刻,条件可能的地方要设置简易候车棚(亭)。

第六条站名确定
一般应以当地名确定车站站名。但有的地方多年来惯用他名称呼者,亦可按习惯确定站名。车站应悬挂显目的站名标志牌,以标准字书写。在一个分公司(分局)范围内不应有相同的站名。

第二章服务管理


第七条基本要求
1。明确分工,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记录,工作有交接,岗岗有制度,质量有标准,项项有考核。
2。增强政治素养,搞好岗位练兵,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广泛征集意见,正确对待,及时处理,充分发挥旅客的监督作用。

第八条三容
1。站容:车站内外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各项服务标志醒目;候车室布置美观、大方;图表、宣传画、业务介绍,简明清晰;各项设施排放适当、整齐。
2。车容:车辆设施齐全有效,车容整洁,窗明地净。
3。仪容:站务人员要衣帽整洁,服务证(牌)佩戴位置适当,举止端庄大方。

第九条车站服务
1。售票
(1)根据需要,开设多点多窗口售票,延长售票时间;采用预售车票,函、电定票,上门送票等多种形式,方便旅客;做到售票准确、及时,态度和蔼;
(2)售票口应有所售线路标志和客票发售情况公告,做到购票秩序井然;
(3)根据售票情况,随时提出加班建议。
2。行包托运
(1)收运前察看包装、件重、标志;对内容有疑义者,要会同托运人查验;
(2)行包的受理、保管、搬运、装卸,应按作业程序依次进行,各环节、部位、工种相互衔接紧密,协作配合有序,交接清楚无差;
(3)作业中轻搬、轻放,确保行包完好无损;
(4)与旅客同车运出,按时运到。
3。候车
(1)候车室要安排业务熟练的服务人员,实行分区候车,分片服务,做到全面服务好,重点照顾到;对候车室坚持随脏随扫,维持好秩序,管理好服务设施;
(2)服务人员要随时宣传旅客乘车须知及有关规定,同时作好危险品的检查工作。4。进出站
(1)带领旅客依次检票上车;严禁无票乘车;
(2)正点发车,礼貌送客;
(3)班车到站,车前迎接,验票出站。

第十条行车服务
1。驾、乘人员要提前到站,做好发车前准备,确保班车正班、正点发出。
2。凡配有乘务员的客班车,可实行定人到车,随车为旅客服务。驾、乘人员要密切配合,热情、耐心服务,做到送票到手,服务到人,照顾好老、弱、病、残、孕、幼旅客。3。车辆运行中,要做到平稳驾驶,礼貌行车;按规定站点停靠,做到车未停稳,不开车门,门未关妥,不叫开车。
4。适时宣传,预报到站,招呼旅客上、下车,搞好行包交接。
5。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做到上客前清理,下客后打扫,收班后清洗(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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