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工资局复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保待遇问题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7-22 07:37:11  评论()

文件名称:劳动部工资局复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保待遇问题

文件编号:(65)中劳薪便字381号

发布时间:1965-09-10

实施时间:1965-09-10

劳动部工资局复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保待遇问题

(1965年9月10日(65)中劳薪便字381号)

甘肃省劳动局:
你局八月三十一日(65)劳薪字第0678号函收到。现简复如下:
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可以由企业行政方面酌情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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