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异父母兄妹结婚问题的复函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7-22 07:25:40  评论()

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异父母兄妹结婚问题的复函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62-07-26

实施时间:1962-07-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异父异母兄妹结婚问题的复函

(1962年7月26日)

安徽省计划委员会人事处:
你处关于常福虎、常银花婚姻问题的来函已收到。我们意见:根据婚姻法的精神,异父异母的兄妹可以结婚,同父异母的兄妹不能结婚。对常氏兄妹的婚姻问题,因为我们不能确定他们之间的血统关系,无法提出具体意见。(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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