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90号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1-01-17 07:12:24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90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03-06-12

实施时间:2003-06-12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90号




为了方便广大专利申请人、代理人及社会公众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石家庄专利代办处。国家知识产权局石家庄专利代办处自2003年6月23日起开始受理专利申请及办理其他有关专利事务。现将该代办处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收费开户银行、户名、帐号公告如下:

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石家庄专利代办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9号
邮政编码:050011
电话:(0311)6046048
传真:(0311)604343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长安支行
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石家庄专利代办处
帐号:0402020419300017026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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