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涉外代理机构缴纳涉外专利费用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1-10 08:12:27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涉外代理机构缴纳涉外专利费用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03-01-24

实施时间:2003-01-24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涉外代理机构缴纳涉外专利费用的通知




各涉外代理机构:

从2003年2月1日起,凡缴纳涉外专利费用的事务所,在缴纳费用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缴费清单上带有正确的二维条码

2.提供相应的电子数据盘

3.现金或支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

2003年1月24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