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土资源部科技成果管理办法(试行)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03-01-01
实施时间:2003-01-01
对列入其它计划的科技成果,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在部信息中心下设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负责部门的科技成果登记、科技成果数据库管理、科技成果统计分析、国内外科技信息跟踪等。
各项目承担单位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科技成果的原始档案管理工作,对已归档的科技成果遂步实现社会共享;负责向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报送本单位需要登记的科技成果有关材料。
1、项目合同书或设计书一份;
2、完整的科研报告两份及公开刊物发表论文复印件;
3、科技成果原始资料归档证明;
4、按合同书规定的关键科学数据、技术文件等相应的电子版;
5、《科技成果登记表》两份;
6、文字报告及其附件、附表的规格为:长27cm、宽19cm(标准16开本)或标准的A4版本。附图应按同样规格进行折叠,图签折在外面。正文、附表、附件等应采用线装订,不得用易锈蚀的金属物装订。
科技成果评价和验收办法按照国家和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基础类研究成果,将逐步发布科研报告、与主要结论有关的关键数据,以实现成果共享。
对于技术开发类科技成果,需要申请专利的项目要及时办理申请手续;不宜申请专利但有商业价值的智力成果,应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保密一定时间后,部科技成果主管部门将根据情况对其研究成果向社会公开。
对于应用基础类研究成果,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参照基础类研究成果或技术开发类研究成果进行登记与管理。
对于软科学类参照基础类研究成果进行管理。
对于及时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单位和科研人员,可以无偿查阅已登记科技成果有关信息。
具体的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国土资源部科技成果登记证明书
××××:
贵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经审查符合《国土资源部科技成果管理办法》的要求,予以登记。登记号为:×××××。特此证明!
年月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