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1-10 07:15:48  评论()

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

文件编号:对外贸易部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63号

发布时间:2002-12-10

实施时间:2002-1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02年第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发布《2003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2003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见附件),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3年1月1日起,取消摩托车及其关键件、照相机及其机身、手表、汽车起重机及其底盘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取消部分税号汽车及其关键件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增列三氯甲烷、去甲麻黄碱两种易制毒化学品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

三、2003年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共8种,总计143个8位商品编码。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有:成品油、天然橡胶、汽车轮胎、汽车及其关键件4种商品。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有:光盘生产设备、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消耗臭氧层物质4种商品。

本目录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2002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03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