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124号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1-09 08:32:52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124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02-12-09

实施时间:2002-12-09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2年第124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道口烧鸡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道口烧鸡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道口烧鸡原产地域范围以河南省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道口烧鸡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滑政文[2002]78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滑县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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