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127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02-12-09
实施时间:2002-12-09
2002年第127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洞庭(山)碧螺春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洞庭(山)碧螺春茶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洞庭(山)碧螺春茶原产地域范围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苏州洞庭山碧螺春茶原产地域范围的批复》(吴政发[2001]69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和西山镇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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