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114号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1-09 07:30:58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114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02-11-08

实施时间:2002-11-0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2年第114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黄山毛峰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黄山毛峰茶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黄山毛峰茶原产地域范围以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将安徽省黄山市列为黄山毛峰茶原产地域的请示》(黄政秘〔2002〕43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黄山市现辖行政区域内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歙县、休宁县、祁门县、黟县的各产茶乡镇。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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