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建设部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
文件编号:建规[2002]218号
发布时间:2002-08-29
实施时间:2002-08-29
(建规[2002]21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局:
《
各地应当按照《通知》和“贯彻《通知》的通知”的要求,依据《办法》和《规定》,切实抓紧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和明确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工作。省、自治区建设厅负责对已经批准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进行整理,明确强制性内容;设市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抓紧组织制定到2005年的近期建设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已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进行整理,明确强制性内容。
请各地将执行《办法》和《规定》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反馈我部城乡规划司。
附件: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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