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8个中央在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方向..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1-07-02 07:11:41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8个中央在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方向..

文件编号:国税函〔1999〕757号

发布时间:1999-12-24

实施时间:1999-12-2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8个中央在京建设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9〕757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十八个中央在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问题的请示》(京地税二[1999]4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政策国家已作重大调整,为了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税法执行的严肃性,现正式通知你局,请示中反映的18个中央在京建设项目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问题,国家计委和国家税务总局曾于1992年联合上报国务院《关于中央、国务院机关办公楼等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问题的请示》(计投资[1992]2619号),业经国务院领导同意,予以免征,请根据项目的实际完成投资额对这些项目办理免税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