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对来自日本、美国和德国的丙烯..
文件编号: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1999]第
发布时间:1999-12-10
实施时间:1999-12-10
本反倾销调查涉及的丙烯酸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号中列为:29161200。产品包括:
(1)丙烯酸甲酯(MA)化学式:CH2(下角)=CHCOOCH3(下角)
(2)丙烯酸乙酯(EA)化学式:CH2(下角)=CHCOOC2(下角)H5(下角)
(3)丙烯酸正丁酯(BA)化学式:CH2(下角)=CHCOOC4(下角)H9(下角)
(4)丙烯酸2-乙基已酯。(2EHA)(又名丙烯酸异辛酯)化学式:C11(下角)H20(下角)O2(下角)
根据《
任何利害关系方可以从即日起30天之内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申请参加应诉。
联系电话:86-10-65198740;65198735
传真:86-10-65198905
特此公告。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