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期货交易管理暂行..
文件编号:证监期货字[1999]12号
发布时间:1999-10-10
实施时间:1999-10-10
管理暂行条例》及其配套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令第267号发布的《
各派出机构要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和管理办法作出具体部署,狠抓落实。要结合《条例》和管理办法的实施,组织辖区内期货经纪公司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准确领会《条例》和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条例》和管理办法上来。
《条例》和管理办法对期货交易所的性质、组织结构、业务规则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各期货交易所要根据《条例》和管理办法的要求,抓紧修订原章程、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并相应调整交易所的期货交易结算系统。
《条例》和管理办法对期货经纪公司的运作规则作了明确的规定。期货经纪公司要根据《条例》和管理办法,抓紧修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调整经纪业务规则,与客户签订补充协议,严格依法运作。
由于期货交易所修订章程、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并调整计算机系统还需要一段时间,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尚未开展,《
按《条例》第29条规定后,各期货经纪公司不得将受托业务进行转委托或者接受转委托业务。原存在转委托业务的期货经纪公司在1999年12月31日前必须妥善处理完转委托的持仓。如果客户提出移仓要求的,要积极配合客户完成移仓。
各派出机构要深入调查研究,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提出落实《条例》和管理办法的具体计划。对于《
各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对《条例》和管理办法实施中的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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