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名称不再核定外文名称的通知
文件编号:工商企字[1999]第7号
发布时间:1999-01-19
实施时间:1999-01-19
为了进一步完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内资企业营业执照上标有外文名称的,应一律在1999年6月底前予以纠正。
请将本通知转发各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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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名称不再核定外文名称的通知
文件编号:工商企字[1999]第7号
发布时间:1999-01-19
实施时间:199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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