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应征入伍后与企业劳动关系的复函
文件编号:劳办发[1997]50号
发布时间:1997-05-30
实施时间:1997-05-30
职工应征入伍后与企业劳动关系的复函
你厅《关于如何认定合同制职工应征入伍后与企业劳动关系的请示》(粤劳关〔1997〕105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职工应征入伍后,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应当与其继续保持劳动关系,但双方可以变更原劳动合同中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条款。按照《
一九九七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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