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
文件编号:工商公字[1997]第97号
发布时间:1997-04-10
实施时间:1997-04-10
假冒伪劣商品案件违法所得计算问题的答复
你局《关于适用〈国家工商局
当前,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不仅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也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与安全。为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未经核准登记或者虽经核准登记但核准登记的经营方式中无生产加工方式,擅自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计算行为人非法所得,不应扣除生产加工成本。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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