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
文件编号:国税函[1997]21号
发布时间:1997-01-14
实施时间:1997-01-14
你局《关于企业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要否并入利润征收所得税问题的请示》(苏地税函〔1996〕205号)收悉,经研究,现根据税法及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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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
文件编号:国税函[1997]21号
发布时间:1997-01-14
实施时间:1997-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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