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人事部关于获准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公务员离职是否发离职..
文件编号:人办函[1996]9号
发布时间:1996-02-09
实施时间:1996-02-09
侨眷公务员离职是否发离职费问题的复函
你司《关于公务员辞职辞退待遇问题》([95]国内政字第064号)函收悉。对获准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公务员离职是否发离职费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归侨、侨眷公务员申请出境定居,已取得定居国(地区)入境签证,并为其办理离职手续的,仍可按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83]侨政会字第007号),一次性发给离职费。
199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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