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关于获准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公务员离职是否发离职..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8-19 07:42:43  评论()

文件名称:人事部关于获准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公务员离职是否发离职..

文件编号:人办函[1996]9号

发布时间:1996-02-09

实施时间:1996-02-09

人事部关于获准出境定居的归侨
侨眷公务员离职是否发离职费问题的复函

(人办函〔1996〕9号)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内司:
你司《关于公务员辞职辞退待遇问题》([95]国内政字第064号)函收悉。对获准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公务员离职是否发离职费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归侨、侨眷公务员申请出境定居,已取得定居国(地区)入境签证,并为其办理离职手续的,仍可按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83]侨政会字第007号),一次性发给离职费。

1996年2月9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