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交通部关于海监局实行统收统支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编号:交财发(1995)1229号
发布时间:1995-12-20
实施时间:1995-12-20
为适应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海监局收入和支出管理,部决定自1996年1月1日起对海上安全监督局实行“统收统支、核定收支、超收分成、超支自负、结余全留”的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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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交通部关于海监局实行统收统支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编号:交财发(1995)1229号
发布时间:1995-12-20
实施时间:199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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