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武汉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8-18 07:36:09  评论()

文件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武汉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

文件编号:证监发审字[1995]62号

发布时间:1995-10-31

实施时间:1995-10-3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武汉
电缆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复审意见书
(1995年10月31日证监发审字[1995]62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
你市报送的武汉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收悉。依据武政[1994]5号文《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问题的批复》、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武银管[1986]69号,[1989]19号文《关于同意武汉电缆股份公司发行股票的批复》、国家体改委[1993]202号文《关于武汉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进行股份制试点的批复以及武政函[1994]33号》推荐武汉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复审等文件,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该公司的申报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确认武汉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为5124.89万股,其中国家股2212.17万股,法人股412.18万股,个人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该公司可向自己选定的证券交易所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二、该公司本次可上市流通的股份为上述由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

三、该公司的国家持股和法人持股在有关规定及管理办法公布实施之前,暂不上市交易。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