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沈阳商品交易所《关于修改电解..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8-18 07:16:35  评论()

文件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沈阳商品交易所《关于修改电解..

文件编号:证监发字[1995]142号

发布时间:1995-09-08

实施时间:1995-09-0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沈阳商品交易所
《实于修改电解铜期货合约部分内容的请示》的批复

(1995年9月8日证监发字[1995]142号)

沈阳商品交易所:
你所《关于修改电解铜期货合约部分内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准以下内容可予修改:
1、增加春节所在月份为合约月份,使合约月份为全年12个月份,与其他市场一致。
2、最后交易日改为交割月的18日;最早交割日改为交割月的19日;最迟交割日改为交割月份的23日;交收期为交割月份的24日到28日。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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