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停止公布自行制订的现货采集..
文件编号:证监发字[1995]139号
发布时间:1995-09-06
实施时间:1995-09-06
制订的现货采集价和禁止使用非实物交割方式的通知
近来,有少数期货交易所通过选定现货价格采集点,利用自行设定的公式,制订现货采集价,并以此作为现金交割或变相现金交割的依据。实践证明,这一做法透明度差、随意性强,不利于维护期货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碍于期货市场发现价格、套期保值功能的发挥。为促进我国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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