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交通部关于对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小..
文件编号:国检务联[1995]第229号
发布时间:1995-08-19
实施时间:1995-11-01
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小型气体容器包装实施检验和管理的通知
为了适应外贸发展和安全运输的需要,根据《
1)充灌有易燃气体的打火机、点火器、气体充灌容器;
2)容量不超过1000cm3,工作压力大于0.1MPa(100kPa)的气体
喷雾器及其他充灌有气体的容器。
本通知自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小型气体容器包装检验结果单》
附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小型气体容器包装检验结果单
字第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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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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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装名称及规格││外包装标记││
├─────────────┼─────┼────────┼─────┤
│小型气体容器名称及规格││小型气体容器标记││
├─────────────┼─────┼────────┼─────┤
│内装危险货物(或物质)名称││内装危险货物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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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气体容器生产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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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依据│《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小型气体容器包装检验规│
││程》和《国际海运危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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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落│堆码│渗漏试验│充灌量│保险装置│
││测试项目│试验│试验│(热水槽试│检验│试验│
│││││验)│││
│检├───────────┼──┼──┼─────┼───┼────┤
││试样数量││││││
│├───┬───────┼──┼──┼─────┼───┼────┤
│验│测│高度││││││
││试├───────┼──┼──┼─────┼───┼────┤
││方│温度││││││
│结│法├───────┼──┼──┼─────┼───┼────┤
│││时间││││││
│├───┴───────┼──┼──┼─────┼───┼────┤
│果│测试结果│合格│合格│无渗漏│合格│合格│
│├───────────┴──┴──┴─────┴───┴────┤
││按《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小型气体容器包装检验规程》和《国际海运危│
││规》对样品进行性能测试和使用鉴定结果表明,该包装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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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合同规定或客户要求出具包装检验证书时,可凭本结果单向出口│
│说│所在地商检局申请签发检验证书或根据需要办理分证。│
│明│(二)外贸经营单位须持本结果单向港务部门办理危险货物出口托运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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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验数量││
├─────────┼────────────────────────┤
│本结果单有效期│截止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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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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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员:主任检验员:检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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