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海关总署关于对出境文物凭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出境许..
文件编号:署监[1995]126号
发布时间:1995-02-15
实施时间:1995-02-15
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出境许可证》验放问题的通知
为加强对私人所有并拟携运出境旧存文物鉴定管理工作,国家文物局颁发了统一格式的《文物出境许可证》(样式见附件),许可证由具备对私人所有旧存文物进行鉴定资格的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浙江、福建、云南鉴定站各自负责印制、编号和管理,印制完毕后即陆续投入使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附:《文物出境许可证》样本(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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