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煤炭工业供销总公司临沂分公司与..
文件编号:法经[1994]318号
发布时间:1994-12-07
实施时间:1994-12-07
临沂分公司与山西省阳泉固庄煤矿购销合同纠纷一案指定管辖的通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3)鲁法经字第206号报告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994年2月20日的报告均收悉。关于山东省煤炭工业供销总公司临沂分公司与山西省阳泉固庄煤矿购销合同纠纷一案的管辖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1992年1月6日,山东省煤炭工业供销公司临沂分公司(下称临沂公司)与山西省阳泉固庄煤矿(下称固庄煤矿)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铁路运输到站临沂,价格每吨按包干价115元。该合同并未明确说明适用《关于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