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检局所得税问题的函
文件编号:国税函发[1994]414号
发布时间:1994-07-14
实施时间:1994-07-14
你部交财函[1994]228号《关于请求免征船舶检验局所得税的函》收悉。考虑到原国家税务局函发[1992]937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中国船检局所得税的函》中规定,“八五”期间,对中国船检局及其所属分局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可以继续执行。免税期满后,如无另行规定,应按照《
一九九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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