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闽工商经字〔1994〕第73号请示的答复
文件编号:工商公字[1994]第111号
发布时间:1994-05-09
实施时间:1994-05-09
经字〔1994〕第73号请示的答复
你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倒卖外汇,私自买卖、兑换外汇行为是否具有管辖权问题的请示》(闽工商经字[1994]第73号)收悉。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倒卖和私相买卖、“兑换”外汇违法行为的问题,我局曾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据此,答复如下:
一九九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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