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申..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8-11 07:51:54  评论()

文件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申..

文件编号:证监发审字[1994]6号

发布时间:1994-01-19

实施时间:1994-01-1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蒙电华能热电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复审意见书

(1994年1月19日证监发审字[1994]6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来的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材料收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证券委员会《关于对<关于1993年公开发行电力企业股票额度的请示>的批复》[内证券委(1993)2号]、《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内证股字(1993)9号],内蒙古自治区股份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书>的批复》[内股份办通字(1993)11号],经复审,现批复如下:

一、该公司申报材料符合《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确认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00万元(其中公司职工股500万元),并向自己选定的证券交易所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二、该公司发行的公司职工股的上市与管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该公司的法人股,在国家关于法人持股的管理办法公布实施之前,暂不上市交易。

四、公开发行股票前应将具体发行方案报送证监会,以便统一协调发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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