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体大户、私营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
文件编号:国税发[1993]046号
发布时间:1993-07-19
实施时间:1993-07-19
近年来,随着税收征管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加强,个体税收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个体税收收入也大幅度增长,但个体税收偷漏税现象仍大量存在,在某些地区、某些方面还比较严重,个体税收收入的增长幅度也与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速度不相适应,加强个体税收的征收管理已成为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工作。
个体大户、私营企业是个体税收的主要税源,也是税收征管的重点。搞好个体大户、私营企业的税收征管,对于涵养税源、减少税收流失、增加税收收入、平衡税收负担、缓解社会分配不公以及提高个体税收征管工作效率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各地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对个体大户、私营企业实施强化管理。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体大户、私营企业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业户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通过各种途径帮助解决;对业户税款缴纳过程中存在的违反税法及有关法规的行为,要按照
为了解个体大户、私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在今年八月底之前,各地要将随文下发的调查表连同本地区内2户最大的私营企业、2户最大的个体业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业户名称、经济性质、开业日期、注册资金、现有资产、从业人数、经营范围、产值或营业额、月均缴纳税额及主管税务机关等)一并报送国家税务总局。
各地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反馈,并在年底之前写出书面总结报告,报送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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